省住建厅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2015年建成海岛特色省级园林城市
昨日,记者从区森林园林公司了解到,日前省住建厅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指导平潭绿化建设,要求至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海岛自然特色的省级园林城市。
据了解,《导则》由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区森林园林公司共同参与编写。针对平潭存在风大、扬沙、缺水、盐害、土壤瘠薄等自然特殊条件,在总结近年平潭绿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完成《导则》的编制工作。
区森林园林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潭自然条件特殊,《导则》作为实验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并不断摸索总结完善。
创建规划
建设培育基地,收集适宜植物
《导则》指出,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至2015年人均公用绿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初步建成具有海岛自然特色的省级园林城市。中远期建设目标,至2025~2030年塑造具有平潭地方特色的海岛风景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规划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大苗培育基地,争取在5年内乔木和大灌木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近期应规划建设50公顷以上骨干树种培育苗圃,以保证绿化建设适宜苗木的持续性供给。
同时要求,加强乡土植物开发利用,积极引进适宜的植物种类,培育大花乔木、彩叶植物、花灌木、宿根多年生花卉和藤本植物,提倡使用自繁能力强的地被植物。争取在2018年以前初步建成一个滨海植物园,收集保存适宜平潭的园林植物800~1000种。
绿化设置
滨海绿带宽度不小于50米
《导则》规定,滨海绿带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50米;快速路、环岛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米;片区主干道两侧绿地宽度应不小于20米;一般主干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10米。
平潭主要受东北季风影响,东北方向海岸带应采用由透风林到半透风林再到不透风林形成一组防风林带,至少应设置5层防风林带,每条林带的宽度不应小于10米,而且距城市中心区越近,林带要求越宽。
海坛岛东侧沿海的四个主要风口(海坛湾、坛南湾、流水半岛、长江澳)是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重点,其中坛南湾、流水半岛基干防风林带宽度应争取留足200米,坛南湾基干防风林的长度应涵盖整个湾区。
公园规划选址要因地制宜,应选择有山有水、植被良好、交通方便的场所;公园植物配置应以乡土树种为基调,主要影响面应按照生态防护林的标准建设背景林,公园的休闲和活动场所应多种大花乔木和彩叶植物,突出季相变化,实现彩化、香化的目标。
此外,《导则》还对道路、居住区、村镇等绿化规划提出了相应指导。
推荐区花
三角梅和平潭水仙
《导则》根据平潭不同区域、地形、风害的严重程度将绿地划分为环岛滨海防护林等八类,分别作植物选择,以供绿化建设时参考。
《导则》明确,根据平潭特点,绿化植物以生态量大的乔木和大灌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植物选择以适应平潭地区生长的乡土树种为主。“四大风口”、竹屿湖等区域初期乔木和灌木可参照标准按1.5~2倍密植。
根据《导则》,基调树种为木麻黄、台湾相思、银海枣、南洋杉和高山榕;推荐区树为刺桐和高山榕;推荐区花为三角梅和平潭水仙。骨干植物包括常绿乔木、落叶乔木、棕榈科植物、灌木和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