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抵触租房合同网上备案? 不备案租客惹事你埋单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6.2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王雯倩

导语:近日,广州市房管局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引起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有中介人士担忧,租屋“网备”制度落地后,其租赁业务量恐将缩水,客户“飞单”的现象也将因此而增多。
标签:   租房  网上备案  纠纷

  中介担忧:“网备”后“飞单”四起

  面对即将落地的“网备”,市内各大中介公司在表示欢迎的同时,也有忧虑。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租房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已久,但在实际交易中,受此约束的多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中介公司,因为这些公司每月均需要向房管局报送房屋租赁信息,而一些经小中介促成或是业主、租客自行交易的房屋租赁案件,由于监管不到位,往往能通过各种手段“钻空子”逃避备案。对此,周峰担心,“网备”落地以后,大型中介公司的房屋租赁业务将受到一定的冲击,“从成交宗数上来看,住宅租单预计将减少10%。”此外,业主和租客“飞起”中介的现象亦将有所增加。

  对此,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大部分房地产中介、物业公司非常配合政府管理,近几年共收到报送房屋租赁信息60余万条。推广“网备”初期,此前未报送过租赁信息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肯定会出现“飞单”现象,但并不意味“飞单”会给业主或中介公司带来“利益”。实施“网备”的同时,物业公司对服务区域的房屋租赁信息报送机制仍然同步运行,“飞单”后的租住信息、居间服务信息极易被发现,业主并不会因“飞单”而不缴税,而促成租赁关系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却会因不履行“网备”受到查处。

  随着“网备”系统的推广运用,以及市、区、街三级巡查机构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强化,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逐步形成,届时“飞单”现象将会有所控制。

  租客担忧:

  提醒业主备案租金更贵

  有些租客基于对租金的考虑,担心业主以备案、缴税为由加租,往往对备案一事并不重视,甚至愿意配合业主蒙骗街道出租屋管理员。殊不知,租客此举,看似在租金上省钱,但实际上是在放弃自己原有的权利和保障。据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是承租人作为承租房屋的合法证明。租客可以凭此办理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行政事务,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享受城市发展中给予的相应优惠政策。

  备案后租客有咩着数?

  子女读书公积金提取都得靠它

  承租住宅物业的租客,在办理了备案手续后,可以凭此办理居住证,还可以为子女入学提供居住地点证明,外来人员子女亦可凭此申请入读公立学校(番禺区)。而承租非住宅物业的租客,在完成备案后可凭此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此外,承租住宅物业自住的租客在完成了备案手续后,还可以在租赁合同期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获批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而无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客则无法利用提取公积金帮补房租。

  行家呼吁:降低税费提高“网备”积极性

  “部分业主出于对个人隐私、缴税成本等顾虑,对备案的积极性不高。”合富房地产交易中心总经理黎意诵认为,如果“网备”在执行中能在个人隐私方面给予租客和业主一定的保障,并明确界定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信将使更多的租客和业主愿意主动进行“网备”。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多年,业主和租客都知道备案后能获得保障,但他们最纠结的仍是个人房屋租税费问题,“虽说税费也不多,每月数十元到百来块,但小数怕长计,本来就指望着收租抗通胀的业主们,一听到备案后要交税,难免会有抵触。”为此,有行业人士建议,既然业主和租客们通过备案主动报送信息,参与了社会管理,为社会综合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员管理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降低了政府对社会管理的成本,有关部门可否考虑降低税率或是出台优惠减免政策,鼓励普罗大众积极参与,从而让普罗大众真正享受到“网备”的好处。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