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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6标准作乱不动产登记 多头管理引冲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6.21 来源:华夏时报

导语: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在于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都要调查土地信息,各部门土地分类的标准又不一致,最终导致了调查结果相互打架。
标签:   不动产登记

  同一块土地,国土部门认定为园地,林业部门认定为林地。到了征地时,究竟应该按照哪一个标准进行补偿?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在于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都要调查土地信息,各部门土地分类的标准又不一致,最终导致了调查结果相互打架。

  不动产登记为何采用分散登记模式?据黄小虎介绍,这一模式有其历史原因,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但是,多年以来,在该模式下已经形成了部门利益关系,使得改变起来非常困难。

  分不清的土地权属

  在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的“部长信箱”栏目里,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征地过程中,土地利用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发生冲突怎么办?

  这是一名来自云南玉溪的蒋姓网友于2012年12月留下的疑问。他说,自己在组织项目报批时遇到了这样一个难题:一块面积约47亩的土地,林业保护利用规划认定为林地,但土地利用规划认定为园地。被征地群众认为,应当按园地标准进行补偿,但林业部门则坚持本部门的认定。

  经实地了解,该土地为上世纪农业学大寨时期开垦出的梯田,曾经种植过水稻,后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被用于种植板栗。在最近一轮的土地、林地调查中,国土部门认定该地块应该为园地,但林业部门则认定该地块为林地。

  目前,该土地拟用于项目建设,但在土地征占用手续办理过程中,林业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自坚持本部门的认定,致使该土地存在“一地两批”的现象,进而使得该土地难于组织报批,项目也就迟迟无法开工建设了。

  对此,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回复称:根据职责分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利用调查、地籍管理等工作,地类认定以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准。而在实际中,蒋姓网友的项目是否顺利完成组织报批?答案则不得而知。

  在全国范围内,土地权属纠纷究竟有多少,目前尚缺乏相关统计,但根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统一登记研究”报告显示,在问题最严重的黑龙江省,至2005年末,已有711起农林争议未得到解决,总面积达16.5万公顷;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黑龙江省共发生土地权属争议5883起,解决不到20%,其中绝大部分是地方村屯与国有农场、国有森工林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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