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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有污点 无法贷款购房怎么处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导语:随着信贷政策的越来越收紧,暂停房贷、提高首付、取消优惠等成为时下房贷的规定动作,也有越来越多市民不幸中招。动辄百万的房贷、数十万元的贷款差额,对于每一个“房奴”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如果被房贷“放了飞机”该怎么办?
标签:   二手房  信用卡  贷款
  常见案例二:买了房过了户,无法贷款怎么办?
  
  房贷迟迟不下来,使一些交易二手房的客户遭遇尴尬。有的签了合同、付了首付款也办理了过户手续,可是银行的贷款过了审批关却过不了额度关,上家通常是钱不到手,房不脱手,下家拿不到房又怕上家以此为由提出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李先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苦恼者。今年4月份,李先生出售了一套二手房,价值90万元,买主向李先生交了40万元的首付,并向一家银行递交了申请贷款的材料,准备贷款50万元。由于买主急着转户口,李先生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3个月过去了,贷款一直下不来。“如果贷款下不来,我该怎么办?”李先生很着急。
  
  专家支招:
  
  “首先,应该先看看买主的贷款是否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按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贷款已经通过审批,李先生就只有耐心等待放款。如果没有通过,李先生则可再与买主协调余款的支付问题。如果买主无法支付余额,那只有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了。
  
  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分析认为,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的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由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不发放贷款给银行认为不合格的贷款人。所以,在本案中,银行没有任何责任。假如房主认为买房人违约,那必须出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即可。没有约定违约金,买房人有权拒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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