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福州闽侯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今年计划完成“造福工程”搬迁2033人,搬迁群众可享人均补助6000元。
据悉,“造福工程”是闽侯县对该县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问题难度大、20户以下的偏僻自然村农民和零星分散居住在中等程度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民,以及少数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整体搬迁安置。
今年,闽侯县将对搬迁群众按人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省补助3000元,市县各补助1500元)。对困难计生户每户增发2500元的补助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每人增加600元。
同时,对搬迁户建房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征地管理费等税费,该县将比照救灾安置的优惠政策,免予征收;对“造福工程”搬迁建设的用地指标、自用木材指标,政府部门还将进行优先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