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进一步提高商业、办公和大户型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门槛。
根据市建委最新通知,8月1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要求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要达到主体架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要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今年3月本市出台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预售行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当前北京房价调控压力大,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高价盘占比较大,北京建委加强套均建筑面积140平米以上住宅楼栋预售管理,是为了降低整体房价,达到控制房价目标。
北京住建委全文如下: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 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二、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勘查项目现场,对未达到施工进度要求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