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201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该地块为鹤林商服小区一期地块,申请用于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据悉,该地块涉及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水田1.9988公顷、水浇地1.7186公顷、园地0.4919公顷、林地0.721公顷、其它农用地1.338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684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8374公顷。
另悉,由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申请的2013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该地块涉及晋安区新店镇溪里村其它农用地0.23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68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6999公顷,作为坂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