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启动改革的前提之一,上述人士表示,就是各地要加快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摸底宅基地的面积、宗地位置等。
日前,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抵达保定,就宅基地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指出,要摸清底数,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启动改革
在宅基地存在普遍闲置的背景下,本报获悉,国土部已开始考虑在条件适宜地方,试点、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和差别化有偿使用制度。
与此同时,上述国土部人士表示,国土部还特别强调要了解农村宅基地闲置面积等情况,其中包括权属来源、分布、闲置原因和面积等。本报获悉,宁夏等地已经大规模开展。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但实际上,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已经开始探讨建立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用经济手段引导和规范闲置宅基地流转。
根据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和法律中心组成的调研组,对陕西、重庆、山东、浙江等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情况总结称,各地在推进宅基地退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方面,形成了小村并大村、农村新社区、城边村并入城镇等节约集约利用模式,并通过宅基地复垦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浙江省代省长夏宝龙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更是把“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列为年度重点领域改革的工作之一。
国土部在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时亦强调,今年将单列宅基地供地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凡落实不到位的,相应扣减计划指标。
与此同时,上述国土部土地咨询人士表示,在流转的同时,也将严禁被用以商品住宅开发,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并不能因此而转正。
中科院课题组的研究表明:“经综合测算与评估表明,若按照分批推进城镇化情景,通过构建完善的农村人口转移机制、宅基地退出与盘活机制,全国空心村综合整治潜力可达1.14亿亩。”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表示,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