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从5月份起,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出进驻部门考评细则,凡服务不到位的将被处罚。
据了解,凡群众来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遇到以下情况的,可直接向该中心督查科反映或投诉:在接受群众咨询时,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收件时没有出具受理承诺书,或应收件而没有收件,或缺件时没有当场出具缺件告知单的;收件后,不录入网上审批系统的;补齐补正时,没有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电脑中详细记载补办理由的;无正当理由,在审批系统中对受理件进行挂起的;退件时,没有向申请人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或退办理由不明确、不具体的;进中心的审批项目,原单位再受理的;不及时进行踏勘,或现场踏勘时未出示一次性整改告知单,或整改内容告知不明确的;在并联审批时,部门不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或告知不明确,或未按时限审批,或违反并联审批规定的;办证办文出现差错,影响群众办事流程时限,或部门办事拖拉造成办件超时的;不按规定整理内业资料的;如出现投诉件,经查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