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河道虽经截污治理,但水质依然不尽如人意。记者31日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我市准备通过生态修复手段帮助恢复水体生态系统,除臭返清。第一批选取光明港一支河等4条河道作为试点。6月1日起,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试点工作承担单位。
首批4条河道试点生态修复
福州市内河综合整治自2011年开展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并荣获全国2012年度人居环境范例奖,但内河水生态的恢复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一些水动力较差的河道虽经截污治理,但水质依然不尽如人意。
据介绍,此次拟采用的生态修复手段是指应用水生动植物、微生物等各类非常规工程措施,使河道水质逐步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第一批选取光明港一支河、瀛洲河、厦坊溪(三盛果岭段)、跃进河(行政中心段)等作为试点河道。
本次试点工作分为治理期和维持期。其中治理期为3至6个月,维持期为1年以上。治理目标为各类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V类水标准及以上。后期目标要求水质保持稳定,不出现反复。
6月1日起公开征集承担单位
6月1日至6月20日,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正规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且曾经在国内(不含台湾地区)任一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过类似工作,并于2000年以后成功治理一条500米以上的河道(水质达到地表V类水)并使河道水质稳定保持一年以上的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由于本次工作不属于招投标,无须编制投标文件,仅需按要求递交治理方案等相应材料即可。治理方案中应至少明确提出治理对策、治理期所需时间、治理费用、维持期方案、年度维持费用。
治理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30日,7月1日至7月7日为治理方案筛选时间,8月1日起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正式实施。
报名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邮编:350005,联系电话:(0591)83351021/83312039/83312026,传真:(0591)83312026,联系人:高尚 刘超。
实行先垫资有效后全额付款
因生态修复工作在福州尚属试点,成效未经实践证实,本次试点工作采取先垫资,有效后全额付款的方式结算。也就是说,各河道的治理费用及第一年的维持费用由中选单位先行全额垫付,验收达标后一次性全额付清。
验收方式为治理期结束后,由组织单位随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共至少测定11次水质,第一次为治理期结束后10日内,之后为一年维持期内不定期检测,两次检测期间至少间隔10天。
验收标准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则认定不合格;维持期一年内水质达标率须达到90%以上,否则认定为不合格;连续两次检测水质不达标认定为不合格。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