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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贪便宜遭遇中介纠纷 没租到房还赔800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5.22 来源:厦门日报

导语:最近,在厦门工作的漳州人沙先生致电本报读者热线968820,诉说了他租房时遭遇的烦心事。沙先生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提醒大家:在租房过程中,要多长个心眼,认准正规中介,别一味贪便宜,以免产生纠纷。
标签:   租房  房产中介  纠纷

  最近,在厦门工作的漳州人沙先生致电本报读者热线968820,诉说了他租房时遭遇的烦心事。

  沙先生说,今年5月12日晚上,他约了两家房产中介的两名中介看房。当晚7点多,其中一位中介先到,带着沙先生,看了岛内火车站附近的一套单身公寓。沙先生认为各项费用偏高,特别是要一次性交600元中介费,于是犹豫起来。这位中介离开之后,另外一位中介出现了。该中介说,她就是这套单身公寓的房东,同时也在做中介。

  除了不收中介费,房东说每个月的租金只要1300元,包括物业费和宽带费。沙先生认为挺划算,于是决定租下。5月14日,沙先生交了600元定金给房东。5月17日,双方签了租房协议书,租期1年。根据“押一付二”的协议,包括600元定金,沙先生一次性交了3900元,另外还交了200元的水电押金。

  5月18日下午,沙先生在租房门口又看到了第一个给他介绍房源的中介,该中介要求沙先生付600元中介费。沙先生不同意,双方发生矛盾。沙先生给房东打电话,希望房东帮忙解决此事,房东却百般推托。沙先生想退租,房东说退租可以,但不退一个月的押金。沙先生选择报警。在民警的调解下,房东同意退还已经收到的两个月租金和水电押金,此外再退500元,另外800元要当作违约赔偿。无奈之下,沙先生只好同意。

  沙先生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提醒大家:在租房过程中,要多长个心眼,认准正规中介,别一味贪便宜,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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