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副市长签字”
根据中国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只有得到属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实施期房销售。
经本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作为商品房预售审批的单位,就算是该楼盘预售审批过了建委的“关”,该项目也不一定能拿到预售证。
一位接近北京住建委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北京房价连涨的背景下,北京市高层控制房价的压力很大,“目前,经北京住建委的审批的预售证,还需要新添一道‘关卡’,提交至市长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陈刚审批划钩后才能最终确定能否给批。”
根据北京市高层领导的要求,“提交给市长办公室的资料,核心有三项内容,一个是该楼盘的预售价格,一个是前一期项目成交价格以及周边楼盘价格情况,”上述人士进一步介绍,“诸如前一期和后期项目品质,同区域不同定位楼盘特点,以及毛坯转精装的变化等都不重要,核心就是价格,一旦超出价格红线,预售证审批就过不了。”
“虽然审批的机关新增了一道,但审批标准并没有变,只是践行的标准更严罢了。”上述接近北京住建委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也是为了避免预售审批存在“漏网之鱼”。
“根据国五条的要求,房价连涨城市的一、二把手都是需要承担责任,”一位北京市政府的人士表示,作为楼市风向标,北京市高层领导的压力也很大,再增添一道“防火墙”,也是希望尽快给高企的房价“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