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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介惊爆二手房“20%个税”竟然只有800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5.10 来源:法制晚报

导语:4月1日起,北京严格执行的“未满五年或者非唯一住房转让所得按20%征收个税”的消息,粉碎了二手房业主赚取高额差价的希望,也让这类房产犹如烫手的山芋让购房者唯恐避之不及。如今,新规执行已有月余,调查发现,各个区县对于20%的个税征收标准却没有统一的说法。
标签:   房产中介  二手房  20%个税

  个税缴纳小贴士

  20%的个税到底交多少钱,要等买卖双方网签后才能知道。对此,21世纪不动产特别提醒购房者如何能够合理地规避20%带来的交易成本的增加。

  查原值 要网签

  房子能不能查到原值,到底按照1%还是20%来缴纳个税必须要等网上签约之后,地税部门才能当着买卖双方的面查询,想提前知道是不可能的。

  怕税多 可散伙

  现在买卖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房子个税太多,买方、卖方以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可以解除。

  装修费可抵扣 最多10%

  装修费可以作为房子的成本进入抵扣环节,但值得注意的是,装修费发票名字须与业主姓名一致,且开票日期在网签合同提交日期之前,最多按照原购买价的10%为扣减上限。

  来看看20%的个税

  只有800元是怎样产生的

  网签价格:100万元

  原购房款:79万元

  银行利息扣抵5.9万元

  装修费7.9万元

  本次营业税5.6万元

  上次契税1.2万元

  差额计算:

  100万元-79万元-5.9万元-7.9万元-5.6万元-1.2万元=0.4万元

  个税:0.4万元×20%=800元

  国五条规定的各类二手房可抵扣的成本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缴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注: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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