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房的福州林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原本以为只要凑足了房款的3成首付就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没想到却在贷款时碰到了麻烦。昨日,林先生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诉说自己的遭遇:原来贷款不是想贷多少就能贷多少的,尤其是二手房,还多了个评估的环节。
林先生今年2月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福州五四路上2000年左右的房子,最终通过多次谈判,双方以140万元的价格成交,他们在网上找到格式文件,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因林先生是第一次买房,他以为只需要付3成即42万元的首付款即可,剩下的98万元可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就在林先生付清了首付,准备到银行申请贷款时才被告知,这套房子恐怕无法贷到98万元,评估公司评估以后得出房子的评估总价仅为105万元,按照7成贷款,也只能贷到73万元。如此之大的资金差距让林先生十分为难。
长期从事房产中介服务的麦田房产小林告诉记者,购买二手房和一手房贷款的程序不同,二手房还要涉及贷款评估价的问题。而评估价受到楼房的建成时间、楼层、地段等因素的影响,评估价往往会比成交价要低。因此,相应的银行贷款额度也就低。买家在购房之前一定要计算清楚,须确认贷款额度是否满足自己的付款需求。
那么,如果林先生无法支付剩余的款项,是否就意味着违约和赔偿呢?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此时责任问题要看购房合同的附件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额度不足,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自己估计不足造成的违约则无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