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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假离婚能避限购省钱? 业界提醒风险高不靠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24 来源:海峡都市报

导语:在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于目前限购政策对购房资格审查严格,想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首次置业优惠或者买房资格的市民不在少数。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假离婚行为不仅违反基本道德伦理和契约精神,更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标签:   假离婚  限购

风险假离婚买房恐会人财两失

    当然,这看似省钱的办法附带着的高风险也不可忽视。

    上周,本报就曾报道过“五旬老夫妻为买房假离婚房子到手老妻另觅新欢”。不仅是福州,在各地也都出现过为买房假离婚变真离婚人财两失的案例。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奕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离婚再复婚的方式获取免缴个税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这其中存在很多风险。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离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取得房产一方对该房产的处分无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卖房所得亦归其所有。不复婚情况下,可能导致另一方不能分得卖房所得;即使复婚,卖房所得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另外,也有假离婚夫妻事前写好“忠诚协议”,声明约定房产仍为双方共有等。苏奕欣也提醒:“忠诚协议”相比离婚协议,其具有的证明力不足,财产分割以离婚协议达成的意向为准。

    而“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此。

    在离婚和复婚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定义就发生变化。万一哪天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状况”和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而且“假离婚”期间发生的收入、赡养、继承、抚养、监护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不能预计的,其中的法律风险、伦理风险和道德风险远不是一纸离婚协议可以解决的。(记者 林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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