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卖地钱一季度增一半国五条遇土地财政“怪圈”
在一季度财政收入上,中央和地方的情况可谓冰火两重天。
今年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长6.9%,比去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0.2%,而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7%。“这一减一增并不正常。”4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曾康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财税增加主要是受房地产成交额增加推动,表明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至今有增无减。他认为,地方要走出“土地财政”怪圈,必须要加大地方税制改革的力度,唯有改革才能消除地方钱袋子背后的焦虑。
增在“房”与“地”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增加,相关地方税收相应增加。”在分析地方财政收入(本级)增长的因素时,财政部这样解释。
一季度,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普遍高于全国财政收入增幅。
在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中,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 38.3%、34.7%、7.9%和7.5%。
这四项税收合计257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14.78%。
中国18个税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有10个,其中5个税种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另有5个税种也涉及其他行业,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5个涉及房地产及其他行业的税种中,营业税一季度累计收入4576亿元,同比增加561亿元,增长14%。“这些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增加,相关地方税收相应增加。”中科院房地产研究室主任倪鹏飞对本报记者表示,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上述五大税种中,其总收入从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
除了“房”就是“地”了。地方政府性基金是地方收入的大头,在分析其增长因素时,财政部给出的理由主要是“受土地成交额增加”的影响。财政部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00亿元,同比增长46.6%,而去年一季度同比下降34.6%。
此外,据记者采访获悉,部分省市区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后,相关收入归属地方,这也相应增加了今年首季地方的财政收入。“房地产交易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倪鹏飞说,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0%-60%,个别地方更高。
根在地方税制
税收收入靠“房”,基金收入靠“地”,地方土地财政的怪圈并非一天了。在谈及地方税制改革时,中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这非常复杂。“真正的原因在于,分税制导致地方财力吃紧。”据曾康华分析,眼下的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分税制改革前的70%左右骤降到50%以下。雪上加霜的是,地方政府承担着与其财力极不相匹配的事权。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财政”成了名副其实的“二财政”,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成为了地方财政的主力。因为土地出让后,地方政府还能获取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业税为主的收入,这些收入全部归地方支配。“仅此两项就占到地方税收的近四成。”曾康华说。
但无论如何,以土地出售为主的“土地财政”只能起到暂时性的缓解作用。这是与我国当前实施的分税制具有紧密联系的。“除了规范现行的土地制度外,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对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倪鹏飞举例说,正在进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核心问题仍是税权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