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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加码难阻房价上涨 抑房价不能仅靠行政手段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2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导语: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68个城市房价环比均出现上涨,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再度居前。而此时,距离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国五条”出台不到两个月,全国楼市却仍没有降温迹象,这使得此前预测房价将会下降的专家学者们大跌眼镜
标签:   调控  房价

  业内人士认为,许多专家学者对如何抑制房价有很好的建议,但是很多建议并未被采纳,即使有些被采纳了,在落实过程中很多政策也被各地方政府打了折扣。

  “比如说房产税,试行两年多了都还没有全面推广。”刘纪鹏认为,征收房产税并不存在技术问题,关键是下不了决心征收。因为如果要征收房产税,必然要求信息高度透明,包括决策者在内的很多人可能自家所占房产也不少,所以使得房产税征收到现在都无法完全推出来。

  【应加大房产保有环节成本】

  那么,如何才能破解房地产市场当前的困局?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政府不下决心改革房地产制度,仅仅是通过行政手段管制房价,进行限购限贷,就只能是临时性的治标之策,而无助于从根本解决由于货币流动、地价上涨和供求紧张给房价带来的持久压力。

  刘纪鹏认为,从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来看,不能像现在仅在商品房的销售环节征税,而必须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过去卖一套房子是“弓箭战略”,射出去很有力,但射出去就没了,地方政府卖地也是一样的道理,卖一块就少一块。所以我们要采取“井水战略”,即打一桶水后井里还是满的,这口“井”就是房产税。因为卖一套房子就可以多征一种税,而且年年都可以征,有了这样的办法,我们就可以把占房价比例很高的地价,由过去一次性回收变成20年、30年回收。当前房地产价格如果除以20,除以30,房价能不降下来吗?此外,地方政府按照房子的大小征收1%-3%不等的房产税,并由地方自行掌握,不仅给地方开拓了税源,而且也回避了不让贷款的简单粗暴办法,所以实施房产税是可以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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