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建委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的通知》,福州将从5月1日起至7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1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工作,此举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此次检查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在福州市五区及所属七县(市)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类,实行差异化检查。
在资质检查期间,被列为红色或黄色监管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做好相应核查工作。在7月30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视为检查不合格。
对资质检查合格的企业,应发文公布企业名单;对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资质检查合格的企业,予以换发资质证书。对资质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资质审批机关依法撤回资质证书。对不参加资质检查且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企业,由资质审批机关注销其资质。(记者许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