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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今年保障房基本建成470万套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1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张敏

导语: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9日发布的通知强调,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通知表示,加快落实年度建设任务。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
标签:   住建部  保障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9日发布的通知强调,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

  通知表示,加快落实年度建设任务。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县尽快将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抓紧开展立项选址、征收补偿、勘察设计、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及时录入2013年度新开工、基本建成项目。

  通知提出,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000万套以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协力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着力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通知强调,要把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配套设施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加有效供应,让困难群众及早入住。加大配套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入住后工作、生活的需要。未按规划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

  通知称,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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