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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起诉到法院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04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因收不到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对簿公堂”。到底要不要交这笔物业费?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某小区一名业主因为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在拒交了2年的物业费后,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近日,三明梅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业主因小区环境脏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因收不到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对簿公堂”。到底要不要交这笔物业费?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某小区一名业主因为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在拒交了2年的物业费后,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近日,三明梅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区环境脏乱,业主拒交物业费
2010年,入住新房的柯先生按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但很快他发现小区问题重重。
“入住没多久,我就发现楼顶的住户在顶层养鸡养鸭,并用鸡鸭粪便浇菜施肥,味道十分难闻。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也占用了其他用户平日休息的公共场所。我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可物业公司一直没有来处理。而且公共区域的卫生也很差,垃圾丢得到处都是,许多楼的入户大门门锁被损,却长期无人修理。”柯先生说,“我找物业反映,发现物业公司竟然将底层的架空层作为居委会办公场所,致使排气不畅通。更让我忍无可忍的是,接下来我发现,小区经常发生盗窃事件,小区人心惶惶,住起来没有安全感。”柯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柯先生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均无果。
柯先生称,物业公司的态度让他很失望,于是他在交纳了1年的物业费后,从2011年开始就不再交费了。
在拖欠了两年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柯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他支付2832元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住户就应交费
直至收到起诉书,柯先生才知道,物业公司已经将他告上法庭。
庭审时,柯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故他有权不交纳物业费。同时,柯先生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
而物业公司一方认为,为了管理小区,他们聘请了保安、维修及保洁人员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每年光这些费用都要一大笔。但是,许多业主不交物业费,致使公司资金严重缺失,无法正常运作。所以导致他们无法向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服务,住户就应交费,服务的质量和服务费的收取应该是相对应的。业主如果有意见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是用拒交物业费来处理,只会让双方关系紧张,并不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
最后,三明梅列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适当减少柯先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柯先生交纳2265元物业费。
法官:可选举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对此,三明市梅列法院郑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业主不满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能以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方式来主张抗辩的法律问题。现有一些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进而拒绝交纳物业费。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提倡的。
首先,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全面履行原则,客观、全面、如实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次,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的主要义务。只有在业主充分交纳物业费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才能够提供优质服务。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没有说明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可见,尽管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服务,存在违约行为。但业主完全拒绝交纳物业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当然,在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服务不到位等违约行为,甚至是物业公司根本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时,鉴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以及约定标准存在差距,那么,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应当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酌情予以扣除。结合本案,法院按照20%的比例相应扣减柯先生物业费的判定也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郑法官提醒,“遇到类似物业纠纷,业主可以选举合格的业主委员会,通过业委会解决。如果业主委员会协商不成的,只要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并另行选聘新物业公司,而不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的办法。”
当然,作为物业公司一定要尽到义务,要真正履行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而作为业主也要客观评价物业服务,要遵守业主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