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征收办法在业内引发了巨大反响,如果按照“利差20%”的方法严格征收个人所得税,楼市专家认为这会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二手房销量下滑的同时,也会影响到新房市场的成交。
个税缴纳将不给卖家选择权
“北京地税公布的标准并没有任何新内容,基本就是重申了2006年和2007年国税总局发布的两个老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祥华认为,与以往不同,这次重申意味着今后一定要严格执行,而不像过去那样给卖家选择的权利了。
据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种,一种是核定征收,即按总额的1%计征,还有一种是查验征收,也就是北京市刚刚公布的这个计税方法,即房主实际获利的20%。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个税征收中,由于后者的纳税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缴纳的税金也比较多,因此卖房人几乎选择的都是前者,地税部门也没有过多干预。如果南京实施并严格执行的话,恐怕也不会再给卖家选择权。
房改房不按1%计征“杀伤力”巨大
吴祥华表示,之前备受争论的公有住房(即房改房)如何核定原值,北京也给出了一个标准,须按照同区域经适房的价格计算。据了解,“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一度有传言称房改房由于年代久远,上市交易时将按总价1%的方式计征个税,而此次北京细则明确交代要按经适房的价格计算,南京若按这一标准,差不多是每平方米4400元到4800元左右,跟市价相比差额还是很大的,对房主来说“杀伤力”巨大。
按照主城区一套八九十年代的、80平方米的房改房为例,现售价格通常在每平方米15000元到18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差价便在1万元以上,照此推算一套房子需要缴纳的个税在20万上下,市场人士表示,这笔巨款能否“转嫁”给下家,目前还很难说,至少会影响房改房的上市步伐。
中介称市场难现恐慌性抛房
南京满堂红市场部经理李媛认为北京的个税标准比较严厉,从目前南京的市场情况看,满五年且唯一的出售房源最多只占市场总量的20%,大量可售房源都要按照利差20%计征。这些房源中,2008年到2010年间购买的商品房缴税最多,因为这些房源不但涨幅非常高,而且均不满五年,还要缴纳全额5.6%的营业税。李媛认为,这批房源会在政策落地后从市场上消失,或者挂牌价陡升,买卖双方将进入新一轮僵持阶段。
我爱我家市场部经理胡涓娟也表示,北京细则出台后,南京二手房市场难现恐慌性抛房,一是由于政策尚未落地,二是南京3月份的二手房成交量已严重透支,当月成交了14582套,几乎相当于平常两三个月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