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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发布2013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实际增幅
目标
厦门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专家称,老百姓并不是担心房价上涨,而是担心自身收入的增长跟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从而导致自己买不起房。所以,把这二者挂钩起来是对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钱玲玲)经厦门市政府同意,昨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公布厦门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厦门市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对象为新建商品住房
在此之前,按照国家规定,厦门曾于2011年出台过一次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全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明显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与2011年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相比,今年的目标有两点不同:一是2011年目标的对象为新建住宅,本次目标的对象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二是2011年目标是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比较,本次目标是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比较,要扣除CPI上涨因素,比较直观,便于理解。
加强商品房定价指导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厦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各项政策,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确保完成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