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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吐槽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又“粗”又“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3.26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马乐乐

导语:在广东省细则中,对二手房交易20%个税仅提及“严格执行”,却并未提如何执行;后面两者更找不到答案。
标签:   国五条  细则

在广东省细则中,对二手房交易20%个税仅提及“严格执行”,却并未提如何执行;后面两者更找不到答案。

2月底国务院出台楼市调控文件“新国五条”之后,广东成为首个响应号召的省份。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细则。细则中要求广州、深圳要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市被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20%个税、房贷利率、房产税试点,这份细则中并未明确提及。

广东版国五条:1、广深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2、广深佛珠继续执行限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3、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广东第一个落地“新国五条”

“新国五条”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一季度内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据此不少人认为,地方出台落地细则应当不会晚于3月底。在距离月底只剩一周的时候,广东省成为第一个落地细则的省份。

细则中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从“新国五条”措辞看,广东符合“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范围的仅有广州和深圳两市,同时广东细则中也没有提及究竟该如何制定目标。细则要求4个城市限购

细则还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新国五条”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目前广东执行限购的城市正是这4个城市,细则中的措辞意味着,限购令范围暂不扩大,仅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收紧。”南京一家地产机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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