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转租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昨日(23日),记者从市公租房管理局获悉,近期清退5户违规承租户,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原因是承租户在网上发布转租公租房信息。
网上转租被清退
来自市公租房管理局的信息称,城南家园城南中二路2号2栋楼承租户刘某,1月21日在网上发帖转租公租房被发现。1月24日,市公租房局依据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查处,解除了租赁合同,依法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民心佳园、康居西城两个小区共有4户发布转租信息的承租户被依法收回公租房,户型包括两室一厅和单间配套。
依照相关法规,这些违规的承租户被清退之后,其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管理已完善
据介绍,我市公租房目前已分配21万户,惠及58万人,已签约入住约10万户、26万余人。从2011年4月16日我市公租房开始首批入住起,两年来,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已经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市公租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结构、使用性质。房地产中介机构也不得接受公租房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委托代理。有关部门已有考虑及预案对策,对公租房分配、使用都有严格的管理程序,还成立公租房管理部门,就是要杜绝公租房资源成为牟利对象。
不合格申请194户
据介绍,目前每个公租房小区都建立了房管员、楼栋信息员、网络监督员的监管队伍,形成了取证、查处整改、清退追责三步工作流程和宣传警示、动态核查、巡查走访、群众监督、严查违规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动态住用监管等制度,有效确保了公租房的公共保障属性。截至目前,通过动态核查等举措,全市共取消、清退了不合资格的申请者194户,查处纠正改变用途的承租户21户,清退发布转租信息的5户。
市公租房管理局强调,我市公租房保障对象明确、审查严格、分配公正阳光,没有后门可走。申请公租房应到各申请点提交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切勿轻信网上或其他非正规渠道的公租房转租信息,市公租房管理局住用监管举报电话:63651390。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转租、出借的;
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