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4月1日起,福州二套房首付调至六成,贷款额度两名共有申请人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万元。而且,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只认房,改为认房又认贷。4月1日前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审批不受影响。
二套房贷款首付调至6成
通知指出,4月1日起,福州公积金贷款缴存年限从原来的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未满五年的,暂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套住房的,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到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45万元;首付比例提高到60%。
收紧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该调整通知在二套房认定标准方面也收紧。根据通知,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将参照贷款承办银行个人贷款住房认定标准执行。
也就是说,从4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即只要购房者手上有房、或者曾用贷款买过房,都应算作第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