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闽英为同伙担责
虽然都已经坐在被告席上了,但是,郭闽英仍然对同伙很“肝胆”。她向法官作证说,同伙赵磊的一些行为都是受她指使的,“他只是帮我做事而已”。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表述,在售房过程中,赵磊按照郭闽英的安排,负责保管公司合同收款、收据,并在空白的合同上盖章,收取购房预付款或定金。同时,他还根据郭闽英的指示,将钱汇入到郭闽英的公司或账户。
庭审现场,在听到这部分内容时,郭闽英的反应很干脆:“是,这些都是我让他(指赵磊)做的,他只是帮我做事而已。”
赵磊也为自己辩解说,他没有参与诈骗,还说自己只是郭闽英的“司机”,很多事都不知情。
多位受害者质疑说,郭闽英为什么要如此袒护赵磊?受害者王玲(化名)说:“当初买房时,郭闽英向我介绍赵磊是财务总监。出事后,赵磊摇身一变成了最底层的司机。”王玲说。
昨日的庭审现场,不少当事人都赶过来旁听,大家凑在一起讨论最多的,就是投进去的钱到底还能不能追回来,能追多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