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本报A6版刊发《茶亭河整治 为啥拖了近3年?》一文,福州市中心区的茶亭河,因华辰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为“华辰”)在茶亭河边建活动房,造成茶亭河整治成为“半拉子工程”,拖延了工期。文章见报后,引起大量市民关注。
市民陈先生认为,茶亭河是福州历史上很出名的一条内河,开发商不能侵占内河,搞商业开发,市政府要严肃查处,不能让开发商占了便宜。
“曾经茶亭河很美,现在沦为市中心最黑臭的内河,我们住在附近,被这条‘臭水沟’搞得受不了,建在臭水沟旁的楼,市民会喜欢吗?”市民张女士说,占用内河建房子,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
还有部分市民,指责“华辰”的老板魏先生,身为福州市政协常务委员,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为社会多做贡献,“怎么能占了茶亭河的河道,用于自己公司的地产开发呢?”市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为了私利而无视公众利益。
昨日,福州市城建部门相关人士说,市建委内河处相关负责人专门到茶亭河整治现场,约谈了“华辰”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尽快拆除建在茶亭河上的活动房。
该人士还透露,“华辰”的老板魏先生,在去年就向福州市领导承诺,2013年春节后,就会拆除茶亭河上的活动房,可是至今仍未动工,承诺迟迟没有兑现。
昨日,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指出,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要求进行建设或搭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5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