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透露,国务院同意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平潭开放开发。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为台而兴,致力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此间观察人士指出,现国务院同意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平潭开放开发的支持,必将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
国家发改委近期将筹备召开第一次平潭综合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平潭发展需要国家层面协调解决的政策事项。
“虽然《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了比经济特区更特殊、更优惠的7个方面28条政策,但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推进,比如共同管理的突破、行政法律的授权等,犹需国家层面协调解决。”此间研究专家认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平潭综合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研究和协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协调解决平潭建设中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予以支持的事项;加强有关地方和部门在平潭建设中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
2010年设立实验区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已投资1000亿元人民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水、电、路、桥、码头等基础设施条件得以全面改善,并开通了平潭至台中高速客滚航线,初步形成了开放开发、产业对接的基本条件。
目前,平潭发展日新月异、渐入佳境,外商投资急剧扩张。尤其是,台商络绎不绝前来考察、投资,80多家台资企业已落户平潭,包括宸鸿科技、冠捷电子等都已在平潭布局产业项目。
从《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见,国家鼓励平潭发展7大类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农业及海洋产业、旅游业、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引导并推动平潭招商选资、培育两岸共同产业和共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