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公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协议》。歌斐资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24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其中对涉及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及提供股东贷款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对涉及项目配套提供的流动性资金支持不超过9亿元),与公司共同投资三个房地产项目。
该三个项目分属阳光城旗下三家子公司,即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奥体中心项目)、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罗店项目)及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项目)。
歌斐基金拟对福州奥体项目投资不超过11亿元,对上海罗店项目投资不超过2亿元,对上海嘉定项目投资不超过2亿元。交易完成后,阳光城合并持有上述三个项目公司51%的股权,歌斐基金持有49%股权。歌斐基金另外为以上3个项目配套提供9亿元的流动性资金支持。
公司称,与歌斐资产同时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及相互担保,有助于解决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问题,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弘股份也公告称,拟以股权加债权的方式,引入芜湖歌斐弘轩投资中心14亿元资金投资夏各庄新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