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福州限制中介随便打“卖房电话” 赚房屋买卖差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2.2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杨永敏

导语:福州市房管局要求,二手房中介不得随机拨打市民电话,强拉业务,更不能从房屋买卖中赚取差价;违规中介可能被注销营业执照。二手房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从中赚取差价
标签:   二手房  中介

       福州市房管局要求,二手房中介不得随机拨打市民电话,强拉业务,更不能从房屋买卖中赚取差价;违规中介可能被注销营业执照

        二手房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从中赚取差价;明明没委托中介卖房,却连连接到“你的房子要卖吗”的骚扰电话……就近期福州房产经纪服务中,市民投诉较为严重的不规范行为,福州市房管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产经纪服务。

  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中介,将记入福州房产经纪信用档案,作为评定房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经纪服务规章及本通知要求的经纪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经纪机构备案或提请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

  不得以包税形式,赚房屋买卖差价

  “房产中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而是让双方各自和中介谈,卖方卖完房子,办手续时和买方一聊才知道,中介从中赚差价。”此前,有市民向本报投诉,二手房交易市场交易不透明,中介赚差价。而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福州二手房市场,“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现象颇为普遍,这个本来让卖方省事的做法,却成为不少中介赚差价的空子。

  通知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用低价购进(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屋赚取差价;经纪机构不得通过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对交易当事人虚报房屋交易税费赚取差价;经纪机构可将为当事人双方代交税费作为服务的一项内容,及时确切告知交易双方税费负担准确数额,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税费凭证票据。

  通知提出,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前,经纪机构应召集交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价格(租金)及交付方式、居间服务费、代办事项等面对面作详细说明并充分协商。

  没有获书面委托,不得发房源信息

  “烦死了!我从来没有委托中介卖房,却连连接到中介问我房子要不要卖的电话。”本报968111平台上,收到不少市民投诉,一些中介为拉业务,随机给人打电话。

  此次通知明确,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培训和教育。经纪机构要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得利用客户个人信息牟利,经纪机构将客户信息公示在网络上的,要及时整理删除,防止他人拨打骚扰电话。经纪机构要及时分类整理客户信息,对于已完成经纪服务委托事项的,要及时清理归档,避免重复拨打电话,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

  通知提出,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应获得委托人确认的书面告知文件,未经过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包括在媒体上刊登广告。

       不得另立名目,超标收中介费

  通知明确,经纪机构必须自行在银行机构开设房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并报福州房管局备案,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要求经纪机构在其指定的银行开设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经纪机构受委托监管交易资金的,交易资金必须进入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将交易资金存入企业账户、法人个人账户等非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合同中注明专用资金监管账户账号。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不得擅自划转交易资金。

  通知明确,经纪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价目表,不得另立名目收取资金安全监管费等未规定的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后期代办费等其他项目服务费用。

  福州二手房市场,有不少房产纠纷是因为一些房源产权不明晰引起。通知要求,对不提供有关房产证件或提供证件不符合规定的,经纪机构应拒绝接受委托。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2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