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形势逐步平稳。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点评:2012年政策的延续和重申。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点评:主要还是对限购限贷政策的重申,新的内容是加入了“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之外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也提出了限购要求,限购令有可能将从一二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范围有所扩大。此外,政策还表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表明今年房产税的试点有可能扩大,但时间点并不明确,如征收方式与上海模式和重庆模式相仿亦对市场难有大的影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点评:增加供应是调控常规动作之一,但往往流于表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执行效果也一般。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点评:5年3600万套保障房计划的延续,与以往不同的是明确了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点评:调控常规动作,无新意。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总体看法:除了限购范围有所扩大,本次会议主要还是对限购、限贷政策以及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重申,从措辞上并无太多新意,关键要看住建部以及各地政府的执行细则才能正确评估其对市场的影响。单从目前来看,部分房价上涨过快(涨幅接近或高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原先又未在限购范围的城市将面临比较大的限购压力,由于此类城市的刚性需求有限,较为依赖投资型客户,倘若限购将会对此类城市的楼市量价产生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