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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购买二手房拖了两年不给过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2.25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焦守广

导语:聊城市民牛先生给女儿在济南历下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完购房合同后,他向对方付了56万元的首付,结果房东袁某一直找借口不给过户,就这样一直拖了两年,2012年12月,忍无可忍的牛先生一纸诉状将袁某告上法庭。
标签:   二手房  过户

  聊城市民牛先生给女儿在济南历下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签完购房合同后,他向对方付了56万元的首付,结果房东袁某一直找借口不给过户,就这样一直拖了两年,2012年12月,忍无可忍的牛先生一纸诉状将袁某告上法庭。

  家住聊城城区的牛先生是一名中医大夫,女儿小飞在济南上大学,因为考虑到将来想在济南发展,牛先生便想给女儿买套房子,也好有个稳定的住处。“新房太贵,家里又没多少钱,只能买个二手房。”牛先生说。

  2010年11月份,牛先生坐车到济南陪女儿看房,通过中介,看中了位于窑头路恒泉花园小区内的一套二手房,位置好也干净,房主袁某要价62万,并要求首付56万要一周内交齐。因为价格还算合适,牛先生便决定购买这套房子,随后与袁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56万不是个小数目,翻出了大半生的积蓄,又像亲戚朋友借了点,总算凑齐了首付金。到办理完过户约定日期后,牛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袁某。“我每天都打电话,她不是在外地出差,就是摔断腿住院,总之以各种理由拖。”牛先生说。

  在付了首付款后,小飞住进了房子,但随之而来的遭遇却让一家人头疼不已。小飞经常遭遇陌生人敲门要债,门锁也时常被人用万能胶堵死。除此之外,牛先生还发现,房产证还有被人用去抵押贷款的记录。

  记者从牛先生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看到:2011年3月10日后一个月内办理完过户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欠账等。牛先生说,买房子的钱是他大半辈子攒下的,对象没有工作,全家就靠他一个人支撑。

  2012年12月,忍无可忍的牛先生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把袁某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向袁某下发了传票,将于3月11日开庭审理。

  2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袁某,对于为何迟迟不给牛先生过户,袁某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并称一切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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