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是否应该成为道德标兵、纪检先锋,答案是否定的,否则社会就会乱套。
最近,潘石屹撞在了枪口上。有微博质疑神木富姐龚爱爱在北京的大部分房产来自于潘石屹的三里屯SOHO,并且龚爱爱和潘石屹之间有合作卖方关系,从中收取来自SOHO中国的回扣。
消息一出,炸开了锅,质疑主要围绕在:潘是否为龚爱爱洗钱;潘反对房地产限购,是否为类似龚爱爱之类的原罪富豪打开方便之门。
这样的指责不着四六,不击核心。
潘石屹作为商人,出于自己的理念与利益发表观点、出售房产何罪之有?不管是煤老板,还是贪官,只要没有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只要财产没有被冻结,开发商就没有必要过问购买房产的资金——来的都是客,和气能生财。
有爆料者透露,“龚爱爱并不是SOHO最大的业主,在SOHO买房的人中,有多个户口的人很常见。SOHO的大业主基本上分为三类人:洗钱的、贪官、煤老板。大部分业主不敢也不会公开自己的真实资料。”她称,如果潘石屹提供一份项目全盘业主资料,会有很多贪官落马。
从去年至今,美国南加州房产大涨,据当地媒体披露,购买房产的39%都是中国人。谁都清楚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与股市一样,并不清白,难道我们给南加州的开发商们发一道道德指令,严令不准向中国客户售房,甚至把帐号等告诉中国纪检部门,以便政府抓贪官?或者,国外金融机构把中国商人的存款公诸于众,这样,贪官就无处容身了。这哪里是开发商,分明是反贪局的卧底。让开发商担负起纪检之责,无异于与虎谋皮。不是老虎不道德,而是这个主意馊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