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徐平等建议,尽快制定全省社会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条例。代表提出,我省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统筹不够、各地建设进展情况不平衡等。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立法滞后,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适应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2009年,厦门市率先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有关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在保障房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为此,代表们认为,我省有必要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和认真研究现行有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立法。通过完善有关制度,使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而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条件骗取保障房的,除收回房屋、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应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