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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经认定人才 可七折购限价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1.29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缪星象

导语:据了解,创业创新人才经认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
标签:   限价房  保障房

  28日,福州市公务员局公布了《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据了解,人才住房保障将采取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等方式,多渠道、分层次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其中,实物配置分住房、租房两类:前者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专供各类人才购买的政策性限价房;后者是以低价租赁的方式,专供各类人才居住的周转性住房。货币补贴也包括两类,一是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贴;二是向自行租房的各类人才给予货币补贴。

  据了解,创业创新人才经认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经认定的创业创新人才,不同层次,可购买(租住)的人才公寓,可享受的租房补贴也不同。

  《保障办法》中规定,购买(租住)人才公寓方面,第一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第二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第三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寓的售价及租价,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市场平均售价、租价的70%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租住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3年。

  在租房补贴方面,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每年不超过100人;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每年不超过200人;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每年不超过300人。

  创业创新人才认定以及其他详细信息可登录福州市公务员局主页(http://gwy.fuzhou.gov.cn)查看。

  □链接

  福州拟出台办法,奖励“引才”

  推荐高层次人才最高奖10万

  昨日,记者从市公务员局获悉,为拓宽海外引才渠道,鼓励人才中介单位推荐、引进人才,福州近期拟出台引荐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明确按引进人才的情况奖励人才中介。

  初步计划,每推荐一名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曾获得诺贝尔奖项的,奖励10万元;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的,奖励5万元;入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符合第一、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五层次人选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福州市引进条件的,奖励3000元。

  福州将招165名高层次人才

  本报讯福州市公务员局近日发布2013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共需高层次人才165人。其中,福州福州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18个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93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2位,闽江学院招聘教师58位(要求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2位(要求是博士研究生)。

  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报名事项由用人单位安排,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向用人单位咨询。详情可查询福州市公务员主页(http://gwy.fuzhou.gov.cn),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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