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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媒:无资质不得承接商品房团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1.2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梁辰

导语:任何机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不得从事包括团购在内的代理销售业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并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责任。
标签:   团购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针对部分网络媒体承接商品房团购业务存在的违规行为,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团购市场。

  1月18日,市国土房产局约谈我市涉及商品房团购的部分网络媒体,指出一些网络媒体承接商品房团购业务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一是大部分网络媒体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房地产经纪资质,却承接房地产经纪代理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二是部分网络媒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预售广告,引导消费者办理团购,办理VIP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违反了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同时消费者向网络媒体所缴纳的信息咨询费、服务费、订金或房款等没有保障,存在退款难、甚至会被卷款而逃等风险。

  市国土房产局强调,任何机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不得从事包括团购在内的代理销售业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并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责任。市国土房产局要求团购网站整改违规操作,并表示,近期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商品房预售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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