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期征收一批土地,都位于晋安区新店镇。
其中,益凤地块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益凤村集体土地40.7205公顷,征地用途为物流用地、物流办公用地、绿地、停车场。福州冠都农产品公司地块二项目(预申请项目)建设拟征收象峰村集体土地0.0118公顷,征地用途为商务办公用地。
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留金按每征一亩耕地6.6万元收取,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缴交,保证在征地项目报省政府批准之前足额到位。
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征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征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核。
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当事人认为需组织听证的,应当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汇总,在收到征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根据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新店国土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