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招拍挂大一统”
如果三条原则成型,现有的“招拍挂大一统”的土地交易格局可能出现一定的调整和改变。在和地方国土系统官员就此问题沟通时,国土资源部一位高级官员就表示,“‘招拍挂’用在增量建设用地上是不错,但存量用地也用招拍挂就值得商榷。”
所谓招拍挂,是招标、拍卖、挂牌三种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式的简称。200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商品房开发用地全部施行“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交易,而在此之前,土地协议转让,一直是商品住房开发用地的主要交易方式。
此后,国土资源部陆续将工业用地等原划拨用地纳入招拍挂范围内,迄今为止,招拍挂已经成为土地交易的“统一方式”。
按照酝酿研讨中的制度设计,除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地块,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收购重新招拍挂外,允许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开发、允许开发主体通过收购进行集中开发、允许农村集体经济自行组织开发。
在“三个允许”的“制度框架”内,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和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可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对现有土地交易“招拍挂大一统”的格局进行了“有限突破”。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官员向记者强调,上述内容仅是用于酝酿阶段的探讨、研究,并不代表上述思路和内容已经“定案”。同时,在对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从旧、从宽”处理时,一个必须遵守的前提就是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保持严肃处理的力度和政策口径。
实际上,针对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已经在广东等省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董祚继向记者表示,国土资源部将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广广东等地的试点经验和模式,并完善相关制度。
用地实际缺口倒逼
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经国务院同意,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就已经开展“三旧”改造试点。广东省政府上报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试点项目2443个,改造面积14万亩,正在改造项目1500个,改造面积约15万亩。
由于广东省试点所取得的效果,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已经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希望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类似于广东的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试点。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对浙江省的有关情况进行评估,截至本报发稿时止,尚未有明确的公开结论。
然而,长久以来存在的建设用地缺口,却让存量用地的再开发和利用成为“当务之急”。一位国土资源部的官员曾撰文引用国土资源部内部统计数据称,近年来全国每年实际新增用地都超过1000万亩,超出当年计划指标300万~400万亩,供需缺口在1/3以上。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村庄用地达2.5亿亩,人均达229平方米,远超150平方米的国标上限,空闲住宅面积约占村庄用地总量的10%~15%。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不减少耕地、不增加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可腾出用地空间9000万亩。
“我国长期土地粗放利用,但这也为内涵挖潜储备了大量用地。目前建设用地总量超过4.7亿亩,其中城镇用地0.5亿亩,工矿用地0.5亿亩,人均城镇用地达133平方米,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只有0.3~0.6。若将人均城镇用地压缩到100平方米,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到0.6~1.2,可增加用地空间3000万亩。”前述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
而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远期规划,在十八大之后将启动《土地管理法》新一轮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将存量土地的相关管理方式的调整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