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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退租房屋欲搬走烟囱和吧台 房东:交千元押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2.26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向佳明 徐倩

导语:今年9月20日,他在学校对面租了杨某的房屋,合同签订后,王祥志开了一家火锅店。但因生意冷清,今年12月王祥志决定关闭火锅店,退租房屋。可是房内的吧台和烟囱还没搬完,房东杨某16日却在大门上挂了一把铁锁。同时,杨某还另写了一份协议交予王祥志手中。
标签:   房租  租金  纠纷

  王祥志是长沙毛塘铺新东方烹饪学校的老师,最近因为租赁的房屋退租问题很郁闷。

  今年9月20日,他在学校对面租了杨某的房屋,合同签订后,王祥志开了一家火锅店。但因生意冷清,今年12月王祥志决定关闭火锅店,退租房屋。可是房内的吧台和烟囱还没搬完,房东杨某16日却在大门上挂了一把铁锁。同时,杨某还另写了一份协议交予王祥志手中。

  据杨某介绍,当时签订合同时,明确写道装修“来修去丢”。现在王祥志要搬走烟囱,和拆掉房内自行修葺的一堵墙,势必会对房屋的完整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特地写了一份协议,要王祥志在拆走东西前先交纳1000元押金。若搬离后,房屋的墙体和地面没被影响,就将押金退还。

  王祥志认为店内的物品是属于自己所有,搬走理所当然,不应该再交1000元押金。而房东杨某却坚持必须先交押金,“怕(卫生)条件不能达到,放壹仟元押金,达到条件退还壹仟元押金”。目前,二人还在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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