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鳌峰洲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属于“被欠费”用户。市自来水公司在情况未查清前,要求经营户们交纳18万元“欠费”,显然不合情理。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鼓台营销分公司一位姓毕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武夷绿洲”小区用水,属于他们公司的商业总表供水。根据《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4章第29条规定,供水企业的服务水压符合国家标准,不需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的建筑,最终用户计量水表以外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含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水表以内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而这几家经营户的地下管网正属于水表以内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故应由用户自行负责管理和维护。当记者问道:“自来水公司为什么要等到欠费18万元时才突然断水?”该工作人员回答:“我们决定停水,并不是按照欠费金额的多少,而是按照欠费时间的长短。”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他们已通知用户,如有不同意见,可将漏水的实际情况调查清楚,并写成材料上报。他们会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审批,以便进一步协商解决。
5家被断水的经营户何时能用上水?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原仁开 薛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