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漳州买首套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元旦起正式执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2.20 来源:福州房地产信息网 作者: 萧镇平

导语:根据规定,直系亲属指购房人(含配偶)的父母或子女,所购买的住房应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自住房,且为本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首套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出具缴存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及其他提取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标签:   漳州  首套房  公积金

  有缴存公积金的子女购买首套房时,可以提取父母在漳州缴存的公积金。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已试行3个月的“缴存职工购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规定,直系亲属指购房人(含配偶)的父母或子女,所购买的住房应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自住房,且为本人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首套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出具缴存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及其他提取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职工与直系亲属所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扣除首付后的余额;直系亲属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必须优先偿还贷款后,方可提取使用。

  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6方面材料:公积金支取申领表、缴存证;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购房人公积金缴存证明;提供购房人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首套房证明;提供购房人购房合同(已备案)、首付款发票、房地产开发商的银行账户名称;购房人与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2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