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目前青岛市建设的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和筹集中……12月17日,城市信报记者了解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便民问答。
当本市推出首批河马石公租房的时候,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想申请却不符合条件。如今,经过耐心等待以后,外来务工人员终于熬出来了。根据此次发布的便民问答,本市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程序已经确定(详见下表)。另外,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是日常受理还是集中受理?审核周期有多长?”“目前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资格申请审核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两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审核周期为75日。”
另外,在有效期截止日之前,市民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年度复审,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材料,审查周期与初次申请一样。在年度复审期间,原资格证有效期仍不变,为确保资格证有效期衔接,得在原资格证到期日三个月前申请年度复审。
廉租房保障标准方面,2人及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其他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
根据此次发布的便民公告,2012年,省政府下达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23085套。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在31个项目中落实24388套保障性住房房源,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青岛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市民可到青岛住房保障网上的“项目信息”一栏中查询2012年开工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