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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未住先欠1万5 律师提醒买二手房要注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2.17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董皓

导语:高高兴兴地买了套二手房,正在装修还没入住呢,物业前来告知自己欠了15000多元的物业费。这是咋回事?12月15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6851999反映,12月7日,她在珠峰雅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12日她到小区装修时家里竟然没水没电 。
标签:   二手房  买房  注意事项

  高高兴兴地买了套二手房,正在装修还没入住呢,物业前来告知自己欠了15000多元的物业费。这是咋回事?12月15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6851999反映,12月7日,她在珠峰雅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12日她到小区装修时家里竟然没水没电 。王女士纳闷:“怎么前房主拖欠的物业费要由我来承担?”最终各方协商一致,15日下午,前房主把拖欠的物业费补上了。律师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 ,一定要了解前房主是否拖欠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费,有必要的话可在合同中注明前房主所欠债务在过户后与新房主无关。

  遭遇“新买的房子咋没水没电?”

  15日,记者赶到了珠峰雅园小区。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中介在该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12月7日和原房主商量好交房。“我们夫妻平时上班比较忙,所以交房那天就委托了中介去办理这些事情了。”王女士介绍,“晚上下班我又来到新房中,发现房中没有水和电,我就问中介为什么没水电,他们也说不知道。接着去问该小区的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说水管坏了,晚上不能修。第二天来装修的时候又去问物业,物业表示不用修马上就好,房子就恢复水电。”

  12月12日,王女士的父母来看房子,发现房子再一次没水电了。“于是又去问物业,这次物业说房子欠物业费15000多元,如果再不交钱就别想用水电,我听了很生气,物业一直就没说过欠费的事,为什么突然给我停了。”王女士说,“当时就怕出现这种问题,所以找了中介来处理房子事情,中介也去物业进行了询问,还把用的水电数抄了回来。谁想到还出这样的事?”王女士丈夫打电话联系原房主刘先生,刘先生在电话里解释,“因为以前和该物业有债务纠纷,所以就欠着,会尽快还钱的。”

  接着记者见到了房屋中介梁女士。梁女士介绍,“王女士工作很忙 ,所以就委托我办理房子的交接。在办理交接时我和原房主去到了爱心物业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我,7日前欠多少钱由原房主交,7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新房主交,她还把水电用了多少抄给了我。这之前的费用我问得很清楚,后来出了事再去找以前那个女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她辞职去外地了。”

  物业“我们一直催前房主付钱”

  记者跟着王女士来到了小区的物业公司——爱心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夏先生介绍,“是原房主欠的水电费,上次原房主打了欠款明细就走了,王女士他们不该把全部费用都给他的,正常应该留一部分尾款,等全好了再给全部。”王女士说:“为什么他以前欠的费用要我承担?我们现在只希望能给我们送水电,以后别再停了,费用他们去找以前的房主要。”夏先生表示,他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具体的事情要问他们的经理。

  记者拨通了爱心物业的成经理的电话,成经理介绍:“新房主在买房子时应该了解清楚有没有欠的物业费等,这次停电是因为电路开关有问题。”当问起为什么停水时,成经理表示,“因为冬天天冷,所以水阀就关了,这不是物业公司的原因。”

  以前的房主欠了15000多元,为何物业没有及时要回呢?成经理表示,“我们一直在催,只是房主一直说出差不在家。”当记者问能不能先给房子先送电和水 ,成经理表示,“可以送水电,但对方要保证什么时候还清这个债务。我们没有权利停电,但我们有权利不送电,不送电是因为欠费。”

  解决前房主赶来付清物业费

  采访中,王女士拿出当时所签的购房合同,合同里其中有一项,“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为此,记者多次联系前房主刘先生,希望他能尽快过来,把这个事情协商处理好。最终,15日下午,经过双方协商 ,前房主刘先生把欠的物业费15000多元给了物业,物业也给王女士送了水电。

  提醒购二手房要了解有无欠款

  为此,记者采访了李杰律师。李律师表示,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天然气、暖气费、水、电费长期拖欠,尤其是某些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用比较高,几年下来拖欠一二十万元,如果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15000元物业费是原业主与物业公司在房屋转让前发生的 ,对于房屋办理过户前的债务,若买卖双方没有归属约定,应视为原房主的债务,物业公司应该向原来的权利人和债务人追讨。李律师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前房主在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缴纳上是否有拖欠,有必要的话可在合同中注明前房主所欠债务在过户后与新房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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