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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市民给儿子买房后想加名 需缴纳不菲税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2.14 来源:东南快报

导语:福州的王女士给儿子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产权证已经办了,产权证是儿子的名字,目前儿子还没有结婚,王女士怕儿子结婚后,儿媳妇要求加名,占房子的份额太重,所以想把自己的名字加进去,并且想占49%的份额
标签:   房产证  加名  交税

     读者反映:福州的王女士给儿子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产权证已经办了,产权证是儿子的名字,目前儿子还没有结婚,王女士怕儿子结婚后,儿媳妇要求加名,占房子的份额太重,所以想把自己的名字加进去,并且想占49%的份额。昨日,王女士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咨询该如何操作。这样做可以避免儿媳妇占份额重的情况吗?

     专家解读:“现在确实有不少家长担心子女结婚后被配偶占有过多房产份额,万一离婚,子女的财产面临被分割。”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卢锋奇律师表示,从王女士这样的处理方式来看,确实是可以解决儿媳妇占份额重的问题,但这样将负担一笔不必要的税费。

     卢律师表示,首先,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规定,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结婚时无论是否办了产权证,都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补偿。补偿的数额根据贷款已偿还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来计算。所以王女士儿子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现在结婚,房子也不会因此而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王女士没必要担心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儿媳妇分走房产份额.

     “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要结婚就加名’‘结婚后必须加名’这样的现象。”卢律师认为,既然王女士存在这样的顾虑,与其在儿子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再加名字,不如在购买房子时一起登记在共同名字下,这样双方都占50%的产权,以后即使儿媳妇加名,也只能是儿子那50%的一半,这样就可以实现儿媳妇少分份额的目的。

     但目前,产权证上是儿子的名字,要加入王女士的名字,就要按照赠与或买卖的手续来办理。按面积来分,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在房产证上加名需付1%的契税;面积在90-140平方米的住房要交1.5%的契税;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则要交3%的契税。除此之外,还要交80元的登记费和每平方米3元的住房交易服务费。这样普通的房产加名也将耗费上万元的费用,代价不菲。

     所以卢律师建议,家长在给子女购买房产时,可在签合同时就一起登记在共同名字下,以免产权证办下来后,再去要求加名,而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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