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博物馆后年7月建成周边百年老字号将保留
《现代快报》说,昨天,秦淮区副区长何素玉表示,以江南贡院历史遗迹为基础,建设科举博物馆和必要的配套设施。根据规划,针对该地区的小商品经营者,地上地下将会有更合理的商业布局;周边老字号将保留。科举博物馆及其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5亿元,其中,本体建设投资约9.46亿元,计划2014年7月建成。
风友举报儿慈会48亿去向不明
《金陵晚报》说,最近,有人在网络上举报说,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1年的帐目上,有一笔现金帐达48.4亿元,远远高于当年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8000多万元。如此巨额的现金流,让人怀疑该机构存在洗钱行为。
对此,儿慈会回应称,由于基金会工作人员和领导的审核严重失误,导致数据的小数点点错位,将4.75亿元,写成了47.5亿。并且称,基金会绝无洗钱行为。感谢眼尖的网友。
商务部专家:国内楼市没泡沫灰色收入抬高房价
《北京晚报》说,商务部一研究部副主任最近说,中国的房地产现在没有泡沫,因为很多研究者在计算“泡沫”的时候,都是把房价和收入进行对比,表面上看确实房价很高。但中国人有非常多的“灰色收入”,曾有统计推算2008年时中国居民的“灰色收入”是9.3万亿,而2008年房地产卖了5万亿,只靠“灰色收入”就足以把全年的房地产都吃掉了。
房价这个时候我不感兴趣,有意思的是中国居民又被灰色收入了回!但和无权无势的普通工薪阶层无关。
我觉得:灰色收入是一个凭空捏造的错误表述,是一个对违法犯罪行为无奈的一种主观故意掩饰。劳动人民下了班摆个地摊,依法经营所得那是勤劳致富、不是灰色收入吧?老师课后家教算是典型的灰色收入吧?其实不是,往往是违法所得。因为各地教育法规都有不同程度的规定,禁止有偿家教,而且偷税漏税——所以,是灰色收入,是违法所得。当然,我们这个社会更理性开放些,家教合法合理和按章纳税,那就不是违法而是勤劳致富了。
真正的灰色收入所指的是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比如你市规划城建交通。给开发商放行,对方给你十万讲课费,那是行贿受贿。
各位看看世界各国,灰色收入的表述和意思大概中国独有。收入只有两种,合法与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