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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1号线工程拆迁大提速 仅剩38户未签订协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12.1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卓文俊

导语:记者10日从市地铁公司获悉,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铁1号线拆迁扫尾工作,10月中旬以来,各区政府、拆迁实施单位、街道、社区集中力量攻坚,全线共有92户涉迁户签订协议。部分城区依法强制拆除了违法建筑
标签:   地铁
  10日,记者来到福州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工地,零星的几户涉迁房屋内仍有涉迁户在屋内活动。工地上,已进场的部分器械闲置在一旁,无法动工。“大楼有三层的地下室,要全面开挖基坑。涉迁户只要不搬,工地就没法开工。”施工方负责人说。

  福州轨道交通指挥控制中心作为地铁1、2、3、4号线控制中心所在地,必须比正线工程提前半年完成,以便设备安装、调试。倒排工期,该中心项目建设时间只有2年,下有三层地下室,上有百米高得建筑,工期已压缩至极限。该项目必须于本月底前全部完成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否则工期将难以保证。

  台江区房管局征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对该项目8户未搬迁涉迁户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若逾期仍未签约搬迁,有关部门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逾期未迁将依法强拆

  市地铁公司表示,部分涉迁户拒绝搬迁导致地铁建设进度一再受阻,已经影响到全市居民的公共利益;若他们继续阻挠,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强拆。

  目前,我市各级有关部门加大了地铁征迁力度。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后,晋安区、台江区和仓山区分别组织了依法强拆,强拆的面积约为1.23万平方米。11月1日,台江区政府组织保护性拆除行动,依法强拆已签拆迁协议但未搬离的涉迁户及其毗邻周边房屋共4幢,约300平方米。11月2日、21日,晋安区政府组织人员依法对新店车辆基地6户未签未搬的2004年后违法建设房屋及4户已搬未拆户房屋进行强拆,拆除房屋10栋、面积约6000平方米。11月30日,仓山区政府组织保护性拆除,依法对三叉街站2户已签订拆迁协议但尚未搬离的涉迁户及其毗邻周边房屋进行强拆,面积约2000平方米;12月5日、6日,仓山区政府对清凉山停车场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面积约4000平方米。

  依照法律程序,最终经市房管局裁决、区法院判决,涉迁户所能获得的补偿款将大大少于按期搬迁所得。此前,台江区某站点一涉迁户因拒绝搬迁,原本协商期可得补偿款188.5万元人民币,最终经判决仅得到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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