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二手房交易的人都知道,办理房产过户时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等待的时间往往让买卖双方十分纠结:先过户,卖方担心自己房钱两失;先付款吧,买方又担心过户手续办理不顺利。前不久,吴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那他是怎么办的呢?
房款何时付 两方各有担心
今年10月,吴先生在沙坪坝看中一套价值40万的二手房。在卖房协议中,吴先生和房主刘女士约定:在卖方交房屋钥匙和房屋产权证时,买方才交付40万元房款。
但是当双方签完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两人这才发现协议约定的“一手交产权证,一手交钱”有一定风险。
因为办理过户登记并非立等可取。
根据规定,在交易部门办结买卖手续至少需要20天,从登记部门拿到产权证最少也要30天。两人在购房款何时交付上发生了分歧。
吴先生担心,房产证还没拿到,就把40万购房款交给对方,“万一房产过户手续碰到麻烦,办不成怎么办?”
刘女士也有自己的担心,“我把房产证过户给了他,买主不给我钱,赖着,那我不是很被动?”
两人决定找一位中间人担保。但是对于中间人的人选,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
眼看这次交易就要“黄”了,律师建议说,他们可以找重庆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
两人约定:买方先将购房款40万元提存于重庆市公证处,待买方领到房屋产权证后,按照约定,再到公证处提取购房款给卖方。
通过提存公证,两人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
“类似支付宝的提存公证功能”
“人们常见的网络购物的支付宝就有些类似提存公证,只不过提存公证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法律地位是支付宝不能比拟的。”重庆市公证处主任刘乙介绍说,由于吴先生的房款是交给公证处提存,而不是直接交给卖方刘女士,“刘女士要想从公证处取得房款,必须要等办完产权过户手续,吴先生拿到产权证,也就是"确认收货"后,刘女士才能拿到购房款。”
否则,吴先生仍然可以从公证处取回自己的购房款,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刘主任说,二手房交易对买卖双方都是数额巨大的一次性交易,由于双方互不了解,彼此之间缺乏信任的基础,都想尽量降低自己的风险,“由于买房不像其他商品具有买卖的即时性,而是一个相对持续的过程,在购房的各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
提存公证的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提存公证只需提交各自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提存协议,无须提供其他财产上的担保,就可以起到实际的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