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2年12月7日公告,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6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合作项目的议案。本次合作开发面积约为3500亩,土地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
2012年12月7日公告,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6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合作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作为福清市政府确定的合作开发企业,与福建省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关于《福清市观溪新区西片区土地一级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协议书》。本次合作开发面积约为3500亩,土地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
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位于观溪新区西片区部分:北至龙江流域,南至龙江南路以南约500米,西至大埔大桥延伸段以西700米的市政规划道路,东至福通大道东侧。位于观溪新区东片区部分:北至龙江流域,南至南江滨路以南的约50米规划的商业地块南侧的规划路中线,西至福通大道,东至观音埔大桥。
协议合作项目采用10%资金成本加溢价分成回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司的年总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且风险较小,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