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9#-1、9#-2地块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其中9#-1地块出让面积为105亩(合69998平方米),9#-2地块出让面积为105亩(合69998平方米),均由罗源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竞得。该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罗地合[2012]27、28号,以下简称原合同)。
在实施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将9#-1、9#-2地块中的居住用地变更为商服用地。现根据县住建局《关于滨海新城9#-1、9#-2二幅地块规划指标调整的函》(罗建函[2012]69号),将该地块调整后涉及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技术指标变更事宜公示如下:
一、原合同第五条变更为: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服用地。第七条变更为: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
二、补充条款中:第一点变更为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第二点该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85%以下予以删除。
上述公示期限为十五天(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照公示内容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办理相关的批准及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部门:罗源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