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佣金失小头,我是为赚你大头
徐小姐初到北京,在一家声称免佣金的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两居室出租房,中介公司告知徐小姐月租金为1800元,付款方式为年付,她须一次性支付租金21600元。急于落脚的徐小姐觉得免去佣金节省了1800元还是很划算的,便匆匆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付款搬进出租房后,才从邻居处得知此房是该中介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从业主处整年租下的。
理财提示: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介往往抛出极具诱惑力的宣传口号,使用各种优惠手段,取得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然后利用租房人对租房行情不了解的特点,暗地大幅提高房租,获取差价。上面的案例中徐小姐看似省下1800元佣金,却被吃掉了3600元的差价。
防范措施:租房时一定要与房屋业主本人签订租房合同,并对所选房屋价位进行参考比较。
我在合同里埋下了尖刀炸弹,损你没商量
胡先生在某一家中介看中一套房子,房款总额为28万元。当时中介信誓旦旦地保证,房子肯定有71平方米。于是他很快就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买卖代理费支付承诺书》,之后和卖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对买卖双方的违约行为作出了严格的约定,其中有"在签署本合同后,若买卖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合同或擅自取消本次交易的,违约双方均应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的规定几天后,在胡先生已经支付了10多万元的楼款后才发现,中介没有提到房屋的公摊面积,实际房屋使用面积只有66平方米,前后整整相差了5平方米,这样胡先生房子每平方米的价格就从3800元上升到4100元。由于胡先生在合同里是以整套房子的价格买卖的,所以并没有如果产生偏差用什么单价来补偿的规定。胡先生说,当时合同上也没有以每平方米来计算,只有以套来成交,没想到就上了当。而当他提出异议时,中介表示胡先生不继续执行合同即构成违约。
理财提示:在目前中介公司的合同文本中,对中介的权利保护条款非常严密,而对中介的义务规定却明显不足。
防范措施: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适时对不合理的条款提出修改要求,并在空白处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划上横线,防止对方在空白处私自填上对其有利的内容。